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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三种唱法”过时了吗

2000-07-05 来源: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庞永厚 我有话说

中央电视台电视歌手大奖赛激战正酣之际,声乐界针对美声、民族、通俗“三种唱法”的讨论也异常激烈,就破除这种提法的呼声渐出水面。“三种唱法”真的过时了?它曾经对民族声乐发展的促进作用以及现在的不合理性在哪里?在声乐唱法分类上如何破旧立新?近日,记者对资深乐评人士金兆均作了专访。

(以下记者简称“记”,金兆均简称“金”)

记:请简单介绍一下“三种唱法”的由来。

金:80年代以前,内地声乐界主要是欧美古典音乐与民族音乐的相互竞争、借鉴与融合。改革开放后,流行音乐逐渐登陆中国,内地开始接触一种全新的音乐唱法,谓之“通俗”。1986年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时便于打分,正式分设“美声、民族、通俗”三种唱法,“三种唱法”提法开始形成。

记:“三种唱法”提法在声乐发展史上的贡献是什么?

金:任何一种新的概念的提出,如能得到实践的认可,都有推动历史的功绩。“三种唱法”的提法至少在1986年到1996年这10年中对民族声乐的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。因为它是在特定的历史阶段提出的,在当时代表了一种主要的音乐文化潮流,具有导向性。借助中央电视台巨大的传媒影响力,推出了一批在声乐界具有影响力的歌手,如毛阿敏、韦唯、彭丽媛等。给中国歌手,特别是通俗歌手开了一条路。李谷一当年如果不唱《乡恋》,她可能永远是唱花鼓戏的。

记:时下许多声乐界人士认为“三种唱法”已经过时了。

金:也不见得过时,可以说行将过时,因为目前我们还没有更好的分类方法替代它。只是它现在已出现问题了。大家认识到它有过时成分的时候,就是声乐事业向前推进的时候。提出问题本身就提出可能:能不能做得更好。

记:既然这种提法有过时成分,那么它最大的弊端是什么?

金:当时什么弊端都没有。因为当时什么都不分,能分就是进步。比如文革中的样板戏就是美声和民族唱法混合的产物。只是声乐经过近20年的发展,这种分法不足以涵盖实际各种不同唱法的现状,变得粗糙,不够科学。它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再往下发展的问题。如果说当年分了就错了,这是不尊重历史的说法。

记:请谈谈这种分法不科学的具体体现。

金:这种分法不足以囊括声乐唱法流派现状。比如说“民通”唱法是客观存在的,歌手原本是唱民歌的,在唱法上带有流行味的东西,比如李琼的《山路十八弯》。但在比赛上很尴尬。流行和民族评委都不会给高分。流行评委说你不伦不类,民族评委说你的发声不规范等。但他们客观存在是事实。

记:有人指出“通俗”的提法本身就不科学,唱法哪能说通俗与不通俗呢?

金:我认为“通俗”的提法还是科学的。因为它有明确的美学标准:其一是个性化,刘欢一听就是刘欢;其二是时尚化,比如朴树的歌,我估计30岁以上的人都不怎么爱听,但追逐时尚的年轻人喜欢。尽管你可以说他们浅薄。

记:声乐界有人士指出,甭管这唱法,那唱法,其实只有一种唱法,就是科学的唱法。

金:所谓科学的唱法的涵意就是能唱到老。在发声上不要破坏你的声带,到六七十岁还能唱。但这和艺术无关。艺术在一刹那能感动人就可。我不需要艺术家到老了还感动我。能感动我一次就够了。

记:您认为唱法到底怎么去分,分类标准是什么?

金:唱法实际上严格来说就两种。一种是美声,已有几百年的发展历史,以意大利民歌为基础,要求发声纯正,呼吸方法正确,对作品阐释的全面性。同时伴有人类文化历史上的宗教音乐成分。另外一种就是民间唱法。这是在不同民族文化背景下产生的,有独特的审美价值。流行音乐严格说来也是民间唱法。它是伴随着工业化生产出现的,其本质是个人出个人的声,很个性化。

记:声乐界有关人士认为,歌手不能受“三种唱法”限制,应全面发展,能唱大歌剧,能唱音乐剧,也能唱流行性很强的作品,不妨去练“通嗓”。

金:这个定义是空的,这个问题不应该提出来,提出来是学术上的混乱。一名歌手不可能既能唱好音乐剧,又能唱好歌剧,因为发声方法完全不同。这种说法说好听点是理想主义,说难听点就是不懂。

记:那么练“通嗓”会不会是歌手今后的一种发展方向?

金:国外几乎没有,事实上也不可能。民族声乐的分类发展只能是越来越细,不可能越来越单一。音乐人才的培养方向也是培养不同领域个性化很强的人才,不是什么歌都会唱的人才。帕瓦罗蒂经常和不同的摇滚歌手及其他流行音乐歌手合作,但我相信帕瓦罗蒂永远也唱不了流行歌曲。

记:对一名歌手到底如何要求?

金:对歌手的要求应是在专业上越来越好,在知识面上越干越好。在演唱上应是越个性化,越独特,个性韵味越强越好。

记:“三种唱法”的确立与普及和中央电视台的歌手大奖赛息息相关,您认为目前的电视歌手大奖赛存在什么弊端?

金:1992年以后,中央电视台的电视歌手大奖赛可以说走入一个误区,越来越电视台化和大规模、群众性、应景性的舞台化。首先,民族唱法越来越单一化,基本上是学院化,以彭丽媛为代表;其次,流行音乐越来越民歌化,在旋律、词曲、演唱色彩上都越来越趋同。这在艺术上是灾难。艺术应当是多元的。未来的听觉是个性越来越强,民族声乐的分类也只能是越来越细。本届大赛在制定标准上有所改变,就是民歌要多样,不要太学院化。流行歌曲要更时尚化。总之,对一些风格化、类型化的分辨给听众、制作者和创作者提供了一种新的标准。

记:在声乐唱法的破旧立新工作上,您认为应如何去做?

金:总的来说,应该用更复杂的分类方式代替目前粗糙的分类方式。我是一个实践论者,“三种唱法”应在实践的层面上,由媒介、制作和创作各方认真考虑,采取可行措施。比如说电视台的歌手大赛应多加以分类,单设“民通”或“美通”项目。而且对通俗唱法的不同种类,如摇滚、爵士等,可以拿出来单独比赛等等。这样既能满足不同人的欣赏需求,又能促进不同流派唱法的发展,最终有利于整个民族音乐文化事业的繁荣和进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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